戎天福,是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公安局的一名人民警察,也是“云南好人”“云南省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参加工作24年来,他用发明守护平安,用创新服务群众,被同事和辖区群众亲切地称为“民警发明家”“警界爱迪生”。他创新的未成年人住旅店管理模式,被写入《未成年人保护法》。
防盗报警器,群众财物保护神
戎天福在杨桥派出所当社区民警时,辖区内养殖牛、马的农户很多,牲畜被偷盗的情况时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他反复思考,发明了“牲口防盗报警器”,辖区农户自安装了防盗报警器后,家中的大牲畜就再没被盗过,防范效果明显。
年3月,戎天福调到牛栏江镇小新街派出所工作时,辖区发生两起工地大货车油箱被撬柴油被盗的案件,戎天福借鉴“牲口防盗报警器”的制作原理,又制作了大货车油箱防盗报警器,这些效果好、操作简单、价格低廉的报警器很受司机朋友欢迎,大货车安装报警器后,防盗效果立竿见影,辖区盗窃案下降45.6%。
未成年人住旅店管理创新,写入未保法
工作中,戎天福爱钻研是出了名的,他还创新出“未成年人住旅店,监护人首肯制”。要求旅店接待人员发现有未成年人单独或与他人入住时,立即向派出所报告,派出所到场核实住宿原因,然后打电话跟监护人联系,告知未成年人入住旅店信息,取得监护人同意后,未成年人才能入住,有效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预防未成年人离家出走、被拐骗、交损友等不良行为发生。很多家长称赞:“戎警官这是实在招、管用招,让我们家长放心,让学校满意!”实施这一制度以来,小新街派出所民警帮助家长找回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52名,名监护人不同意入住的未成年人及时被接回家。
一天,14岁的男孩林祖某离家出走,到戎警官的辖区住宿旅店,因其未成年,旅店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住旅店,监护人首肯制”,向派出所报告林祖某的情况。民警接到报告后便与林父联系,告诉其儿子的情况。得知儿子的消息后,林父十分激动:“我儿子已离家出走10多天,家人一直不知道其下落。谢谢你们,谢谢你们!”便到派出所接回了离家出走的儿子。
“未成年人住旅店,监护人首肯制”已形成嵩明经验,至年底,嵩明县的家旅店全面推广这一制度,旅店没有发生过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事件,该举措在全国属于首创,引发社会各界高度 核:李永皓责任编辑:聂孝基编 辑:罗雪供 稿:昆明市嵩明县公安局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