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视频精彩呈现
制作花絮
演员—总经理:李睿
演员—秘书:杨梅
演员—A职员:旦增卓嘎
演员—B职员:彭知言
演员—C职员:旦增央珍
演员—D职员:张欣怡
★金牌编剧:李睿、杨梅
★最佳摄像:李怡安
★最佳剪辑:李怡安、彭知言
★总监制:李睿
某公司研发出一款手机产品。作为公司的处女作,公司领导决定召集设计部众员工为手机设计一个有新意的商标。四位员工绞尽脑汁终于设计出了自己的作品,而在最后的评选会议上大家的作品却因为不符合商标的显著性或者其他原因让领导大发雷霆。只有一个员工的作品获得了领导的肯定,并由此晋升总监,走上人生巅峰。
在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的时候,具备显著性是首要的判断标准。所谓显著性,主要应当考虑两方面的因素:从主观上说,相关公众应当能够将该标识作为商标来识别,而客观上看,该标识应该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的作用。由于在司法实践中,上述两个因素主观性都比较强,导致商标的显著性判断成为商标授权实务中一个较难把握的问题。因此我们小组便设计这样一个公司小剧告诉大家显著性是注册商标的首要判断标准。
视频解析:
一个标志只要具备显著性就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但是,商标的显著程度是有区别的。视频中的职员ABCD设计的商标分别代表了商标的几种类别,其显著性从弱到强,在告诉我们臆造性商标显著性最强,受保护力度最大的同时体现了具备显著性对注册商标的重要性。
第6学习小组围绕着“商标的显著性”展开讨论,在理解的基础上用心编制了剧本,剧本设计非常巧妙,把知识点很自然地贯穿其中。全组同学积极参与,表演自然得体,滑稽幽默,非常值得点赞。后期制作也非常出色,剪辑、旁白、字幕等做得都很好。制作的配套PPT也很好地阐明了对商标的显著性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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